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中国作物学会第10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我会章程规定,中国作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至2014年9月任期届满,需换届改选。我会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常务理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对换届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现将推选本会第10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定于2014年10月下旬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中国作物学会第10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4年学术年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会员代表450名,其中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150名。
二、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分配原则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换届工作办法》和本会章程,经常务理事会决定,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与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比例为3:1,即3名会员代表中有1名为理事候选人。会员中的两院院士为当选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换届时理事的调整不少于1/3。要保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理事长,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新一届主任委员入选。
会员代表名额的分配是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建议推荐能参加2014年10月在南京召开的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为会员代表。
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既考虑学术上、地区分布上的代表性,又照顾到本领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和有关事业单位,同时注意老、中、青梯队结构,专家、学者、在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与管理人员比例适当。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理事候选人。
三、理事候选人条件
1.理事候选人应为本会会员;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在作物科技、教育、推广等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4.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凡当选为新一届理事,每年需交纳理事费1000元(每届5000元/5年)。
四、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分配名额
分配你会(单位)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名,其中理事候选人 名 。分支机构挂靠单位在推荐理事候选人时,注意将新一届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推选为理事候选人。
五、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产生。
六、推选出的代表须填写《中国作物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推选出的理事候选人须填写《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和本人工作单位公章。
七、申报方式
在报送纸质书面材料的同时请通过E-mail提交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八、联系地址与方式
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2号(100081),中国作物学会办公室收
联系人:杜娟
电话:010-82108616;010-82108785; E-mail:zwxh@caas.cn
附件:1. 《中国作物学会第10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2. 《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