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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       阅读量:1078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理事会期间为学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中国作物学会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

2.中国作物学会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等单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的学会工作者。各单位推荐名额1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作物学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民主办会正常化,按期按规换届,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有效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2.在学会会员发展及服务方面并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总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按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4.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效果显著;

5.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自身建设坚强有力,按照民政部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在学会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当地政府或其他组织的表彰。

(二)中国作物学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学会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模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维,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在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3.在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成效显著;

4.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解难题方面表现出色;

5.在学会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及评选程序

1. 中国作物学会先进集体由本单位申请推荐,经学会先进评选工作会议评审后,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2.中国作物学会先进工作者由本单位民主推荐,经学会先进评选工作会议评审后,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对拟推荐的对象,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国作物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认真做好把关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学会工作者。

3.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伪造事迹、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先进学会工作者,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奖牌及奖金。

4.推荐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工作业绩要内容突出、言简意赅,切实反映被推荐对象的突出事迹和工作亮点。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中国作物学会先进集体”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牌,对“中国作物学会先进工作者”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在中国作物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年学术年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中国作物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wxh@caas.cn。

联系方式:

中国作物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杨克理  徐莉

联系电话:010-82105939

电子邮箱:zwxh@caas.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科院农科四路作科所育种南楼(100081)

 

附件1.中国作物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中国作物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关于推荐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pdf



 

中国作物学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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